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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知应会100条六

2024-05-24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明确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为方便学习,从公开资料中整理了党纪学习教育应知应会知识100条,供大家参考学习。

41.2023年版《党纪处分条例》第139条(新增统计造假):《条例》新增第一百三十九条,明确对进行统计造假以及对统计造假失察行为的处分规定。这一规定是针对执纪监督中发现的典型违纪现象。比如,有的地方党委、政府负责同志不顾发展实际,为了虚增GDP数值,通过召开党委常委会和经济调度会等方式,强令、授意、指使部门、基层或者统计调查对象编造虚假统计资料;有的地方统计部门胆大妄为、肆意篡改,造成统计数据严重失实;有的负有统计数据审核职责的领导干部,把关不严、失管失察,对统计数据失实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这些统计造假行为涉及人员多、行为链条长,严重败坏党风政风,透支党和政府公信力,损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与党的建设的基本要求格格不入,与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背道而驰。习近平总书记对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行为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强调要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党中央先后印发《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等制度文件,并部署开展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条例》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要求,衔接上述规定,总结实践经验,新增对统计造假行为的处分规定,凸显了治理统计造假,不仅要执行好国家法律法规,还要充分发挥党规党纪的刚性约束、引领带动作用。


  42.2023年版《党纪处分条例》第153条(增写违背公序良俗、在网络空间有不当言行):互联网时代,党员在全社会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不仅体现在线下,同样体现在线上,这也是坚持对党员进行全周期管理的与时俱进的要求。近年来,党员不当网络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事件时有发生。比如,有的在微信群转发不雅图片、视频,成为“热点新闻”;有的公开发布崇洋媚外、炫富斗阔、铺张浪费等网络信息,引发舆论炒作,等等。如果对党员的相关网络行为不加以纪律约束,会带来不良示范效应甚至引发负面网络舆情,严重损害党的形象和党群干群关系。《条例》适应形势发展,回应现实需求,在第一百五十三条增写对违背公序良俗、在网络空间有不当言行的处分规定,切实规范约束党员网络言行,促进党员时时刻刻严格要求自己,做到网上、线下一个样。当然,虚拟空间与实体空间只是场景不同,相关行为表现的性质是一样的,违反《条例》规定的“六项纪律”的不少行为,都有可能在网上发生。比如,在网上发布、传播涉政有害言论的,属于违反政治纪律;网上违规收送电子红包的,属于违反廉洁纪律,等等,要分别适用相关纪律中的对应条款予以处分。
  43.廉洁自律“四个必须”:中国共产党全体党员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必须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必须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努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廉洁自律,接受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44.政治巡视:是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履行党的领导职能责任的政治监督,目的是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根本任务是“两个维护”,监督重点是“四个落实”,即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实巡视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监督标准是“四个对照”,即对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对照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对照被巡视党组织的职能责任和“三定”规定。
  45.党的建设“三创新”: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
  46.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内在要求: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应是一个内涵丰富、功能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动态系统。
  47.政治监督“三化”: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
  48.纪检监察工作“三化”要求: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
  49.纪检监察工作中的“三个区分开来”:“三个区分开来”即: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改革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故意行为区分开来。
  50.纪检监察工作中的“三个为主”: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核心是“三个为主”: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为主,日常履职考核以上级纪委为主。